我国将“点亮”小店经济——七部委:带旺“烟火气”,2025 年 达到“百城千区亿店”
据新华社、《上海证券报》7 月 17 日 报道 小店经济 有望 迎来发展春天!我国 将通过
一系列政策举措“点亮”小店经济发展,带旺“烟火气”,满足人民 日益增长的 美好生活需要。
商务部 等 7 部门 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小店经济 推进行动的通知》提出,推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别的小店经济 发展体系,加快小店
便民化、特色化、数字化 发展,以稳定就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提升经济活力。通过开展 小店经济
推进行动,培育一批试点城市,推动社区、批发市场、商圈、特色街 等 小店集聚区
转型升级,推进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商贸企业、中央厨房 等
“以大带小”,赋能小店,加快发展“产品优、服务好、环境美、营销广”的特色小店,并要求地方 加强联动,全国一盘棋,至 2025
年,培育小店经济试点城市
100 个,形成 人气旺、烟火气浓的 小店集聚区 1000 个,达到“百城 千区 亿店”目标。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指标,“小店”通常指 面向居民消费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 等 行业的 个体工商户,雇员 10 人 以下 或
年营业额 100 万元 以下的微型企业,以及 年营业额 1500 万元 以下的网店。由此而形成的
促进大众就业、服务改善民生、驱动多元化消费的经济形态,称为 小店经济。
通知要求,地方相关部门 要各司其职,落实好 现行扶持 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 等政策,共同促进
小店经济 健康繁荣发展。《通知》从加强 组织领导、放宽 准入条件、降低 经营成本、破解 融资 难融资贵 和依法 规范管理 等方面 提出
保障措施。各地 要结合实际,形成具有 本地的产业特点、行之有效的 小店经济发展方式,形成 可复制、可推广的
成熟经验做法。《通知》还要求,以市场化手段 推助“以大带小”,鼓励电商平台 为小店 提供批发、广告营销 等数字化服务,鼓励采取
降低门槛、发展 增值服务等方式 减免佣金 和基本服务费,减轻小店 信息成本 和经营负担。
(摘自《文摘周刊》7.20 第3 版“时事”)